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湖南芸生律师事务所,就职期间主要从事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法律咨询、合同的审查与签定。期间成功代理湖南临长高速公路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临长高速公路水系侵权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在代理过程中能够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当事人“寸土必争”获得当事人的好评,并被当事人认为“专业、敬业、尽责、放心”。 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珠海市中意法商行
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湖南芸生律师事务所,就职期间主要从事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法律咨询、合同的审查与签定。期间成功代理湖南临长高速公路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临长高速公路水系侵权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在代理过程中能够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为当事人“寸土必争”获得当事人的好评,并被当事人认为“专业、敬业、尽责、放心”。 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珠海市中意法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