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虎律师,律所联合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从业8年,在民商事、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多年的办案过程中,信奉当事人之事无小事、当事人之事是己事的原则,得到广大当事人的赞扬和尊重。孙虎律师在律师生涯中代理了各类型案件数百起,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优秀青年律师,孙虎律师法律理论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拥有大量成功案例。如“7.19”事故,某保险公司赔偿受害者损失后,向某公司起诉要求追偿两千余万元,孙律师接受某公司的委托积极应诉,最终法院支持孙律师观点,驳回了某保险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刘某购买某保险公司人身险,在进行肾移植手术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某保险公司以刘某在购买保险前存在尿血情况、患有肾病为由拒绝理赔,刘某咨询多名律师,均认为无胜算,拒绝接受案件,后委托孙律师,孙律师在认真研究案情后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全额赔付;杨某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在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后,在认真分析案情、仔细研究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孙律师提出杨某无罪的辩护意见,步步推进,从最初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到检察院变更起诉,认为杨某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成员,再到法院最终裁定终止审理,对杨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某公司的长期合作律师,为其公司办理多起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深得公司认可。担任多家企业法人和政府机构常年法律顾问,如湖南龙骧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湖南长沙汽车检测站有限公司、湖南车主之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方程式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处理公司各类诉讼案件,参与商业谈判,出具法律文书,对法律风险进行预判,制定企业人事管理方案,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等,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经验。孙虎律师不唯上、不唯权、不唯利、只唯法,把法律视为内心唯一可以信赖的上帝,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秉承严谨的办案态度,积极维护客户权益,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