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阳律师,湖北人氏,毕业于湖北大学,广东说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部主任,东莞市知识产权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曾从事发电、配电、ISO管理、工业工程等多项工作,担任过电气技术员、IE工程师等职务;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在民事方面,成功处理过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索赔、建筑工程、房地产买卖、交通事故、专利侵权、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侵权、版权侵权纠纷等等案件;
在刑事方面,曾成功辩护过故意伤害(致死)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合同诈骗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案件。
金朝阳律师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与社会阅历、严谨的逻辑思维,文理兼备的知识结构,擅长于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方面案件,能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能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情,并从具体的案件事实中抽象出一般的法律关系,为当事人寻找更易操作与执行的突破口。
推崇的法律格言: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执业机构:广东说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丰硕广场二十四楼
联系电话:13723516718 QQ:704295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