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高级律师,从事律师工作38年。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民法业务委员会主任;深圳市第一、二届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讲师;广东省和深圳市“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讲师;深圳市“七.五”普法高级讲师团讲师;广东律师学院客座教师;深圳福田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刑法学科业务带头人。
刘芳,高级律师,从事律师工作38年。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民法业务委员会主任;深圳市第一、二届实习律师考核管理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五.五”普法高级讲师团讲师;广东省和深圳市“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讲师;深圳市“七.五”普法高级讲师团讲师;广东律师学院客座教师;深圳福田区法院特邀调解员;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刑法学科业务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