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文波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研究生学历,现为青海磐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曾在部队担任“军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部队官兵提供法律服务21年,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办案实践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婚姻、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案件,并且在办案中为帮助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不遗余力,成功代理多起纠纷诉讼案件和刑事被害代理等刑事辩护案件,经典案例有:为马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案、杨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进行辩护时,法院最终采信了辩护人观点,判决二人无罪;青海省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最大化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马某某运输毒品罪一案的辩护词在《青海律师》上发表,其敬业精神深得当事人的好评。 执业以来,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最优质、最全面的法律服务,始终坚持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执业原则,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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