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文,男,1968年12月出生,土家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全日制研究生文化,法学硕士学位,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第三任主任,湖南省吉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律师协会第四、五届理事会副会长、第六届理事会顾问,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全国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该律师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过六年教育工作,五年企业管理工作;1995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 1996年6月从事兼职律师工作,1998年1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
该律师具有扎实的知识功底,中师毕业参加工作后一直潜心学习,先后取得中文函授大专毕业文凭、汉语言文学自学考试本科文凭、法律本科自学考试文凭以及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文凭。
该律师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具有优秀法律人的良知、理性、智慧与担当,始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工作认真,诚实守信,严谨务实。
该律师具有优异的思维品质,形成了科学的思维方法,思维敏捷,逻辑性强,善于突破现象抓住本质,善于迅速捕捉矛盾的争点、焦点以及解决纠纷的重点、难点,善于处理疑难案件。
该律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曾被湘西州司法局、湘西州依法治州办等评为湘西自治州首届“十佳律师”(排名第一),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律师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个人”,被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入选全国优秀律师人才库,获得众多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好评。
“上善若水,知行合一”,一直为该律师的座右铭;理解当事人,善待当事人,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准确、及时、优质、高效服务,始终是该律师不懈的追求!
擅长专业:合同纠纷,企业并购,高端民商事诉讼,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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