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国律师,辽宁省大连市,61岁,原系通化师范学院分院高级讲师,(副高级职称) 1986年开始在通化市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业务。1991年考取律师资格并兼职从事律师业务。2002年起从学校退休,任专职律师并担任吉林通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负责通兴律师事务所行政及业务管理。2009年流转到长春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业务特长:民商法律业务及房地产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刑事、行政法律业务,业务范围以民商法业务及企业策划为主。先后担任过:中国银行通化分行、通化城市信用社、交通银行通化支行的法律顾问,现任通化中辰药业有限公司、通化市山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通化恒泰热... 咨询电话:13704350524 E-mail:480939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