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保明律师,男,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刑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赵律师熟悉刑法、诉讼法、民法、合同法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扎实,思维敏捷,办案风格严谨,始终坚持“以合法方式让当事人获得最大利益,为建设法治社会而不懈努力”的办案理念。参与办理的部分刑事案件包括:王某阳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陈某元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林某波涉嫌诈骗罪、盗窃罪案,林某威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取保候审),尹某冲涉嫌非法拘禁罪案(取保候审),陈某华涉嫌诈骗罪案(取保候审),张某金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缓刑),陈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减轻处罚),宋某波涉嫌诈骗罪案,李某飞涉嫌行贿罪、受贿罪案、欧某冲涉嫌职务侵占罪案(取保候审),李某瑾涉嫌行贿、受贿罪案,汤某坤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以及麦某畔涉嫌故意伤害罪案等刑事案件。参与处理的部分民事案件包括:广州市某医院诉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案,余某儿合同纠纷再审案,陈某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陈某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戴某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广州番禺某公司租赁纠纷仲裁案、奥马公司买卖合同仲裁纠纷案等部分民事案件。特长:扎实的理论基础,缜密的思维能力,善于分析、总结,能将复杂的问题做有条理的分析且得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理论研究成果:《试论被害人过错对量刑的影响》、《犯罪实行行为着手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