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初,是中国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华泰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广州、杭州、成都、郑州、太原、哈尔滨、乌鲁木齐、大连、深圳设有分所,并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澳大利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拥有战略合作伙伴。华泰现已发展成为拥有数百名执业律师及专业辅助人员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2004年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共同认定的49个“规模所”中位居前列。华泰秉承人才菁英路线,以紧密合作的团队精神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赢得了良好的信誉。
王海东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现为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除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及律师执业证外,王律师还拥有国家高级金融经济师资格证、国家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国家新闻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证、国家期货从业资格证、国家证券从业资格证及专业水平二级证书,具有复合的知识体系、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社会经验、较高的领悟禀赋、积极的协作意识和顺畅的沟通能力,是一名既精通法律,又擅长经济、文化,更深谙社会、国情的复合型人才。
王律师坚信天道酬勤、自强不息的精神,遵从仰高者不可忽其下、瞻前者不可忘其后的格言,奉行以诚为本、以法为先、以理为基、以智为用的理念,具有诚信、敬业、乐群、慎思、明辨、笃行、勤勉、尽职的性格。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能够忠当事人之事、急当事人之困、解当事人之难。
自从业以来,王律师代理了向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钱某敲诈勒索案、李某寻衅滋事案、李某强奸案、汪某受贿案、梁某诈骗案、成某被故意伤害致死案,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王某离婚纠纷案、张某继承案、北京某国有企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北京某集团公司和山东日照市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某著名出版社和J.K.Rowling女士及华纳兄弟娱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江西新余市某外资企业股权纠纷案、北京某小区诉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案、安徽阜阳市某建筑公司土地使用权纠纷案、河南某化工企业和上海林耐实业投资中心上市前对赌协议纠纷案、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工业公司土地权属纠纷案、香港某投资公司资本运作事宜、台湾某公司系列英语作品著作权大陆专有维权事宜、北京某大型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事宜、甘肃玉门市某房地产项目开发事宜、北京某国字头农业公司设立事宜(注册资本1亿元)、北京某国字头建设开发公司设立事宜(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北京某投资公司设立事宜(中外合资企业)、北京某公司收购宣武区某地标性建筑事宜、安徽合肥市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甘肃庆阳市某进出口贸易公司设立及资产收购事宜、北京某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事宜、新疆和田市某公司设立及投资事宜(注册资本2000万元)、广东东莞市某公司设立及投资事宜(注册资本2800万元)、上海某展示交易公司设立及投资事宜(注册资本3000万元)、湖北仙桃市某农业公司设立及投资事宜(注册资本5000万元)、湖南常德某茶叶公司向银行融资事宜(总融资6000万元)、四川广安市某房地产项目开发事宜(总投资2亿元)、北京西客站南广场整体商业出售项目(总投资8亿元)、江苏镇江市某公司资产投资事宜(总投资10亿元)、河北南宫市某公司资产投资事宜(总投资10亿元)、河北涿鹿县某公司资产投资事宜(总投资30亿元)、天津某农业投资基金设立事宜(总规模30亿元)等多起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大量非诉讼事务。
王律师担任了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单位)、中国电视理事会、北京广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星百纳国际演艺经纪有限公司、中图博润(北京)国际教育装备有限公司、中天皓润(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市恒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濮阳市恒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省原驻京办事处等多家机构常年法律顾问,并且为残雪、李湘、孟茜、柳岩、赵子琪、莫小棋、徐熙媛等数十位明星提供法律服务。
丰富的司法实践造就了王律师扎实、娴熟的业务能力,培养了成熟、内敛的处事心态,形成了稳健、严谨的工作风格,并且在公司、证券、金融、影视、投融资、房地产、建筑工程、文化传媒、明星维权、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领域构筑了自身优势。依托华泰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和平台,王律师能够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大案、要案、难案、疑案的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