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华律师,女,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金融房地产业务部主任,潍坊市优秀律师。本人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后从事律师执业已经九年。 执业以来,代理各类民、刑、经、商诉讼案件近400起。有丰富的诉讼律师经验。 专长领域:医疗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成功案例: 曾代理过山东省第一起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潍坊市第一起人事争议案件,都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诉讼结果。孟某某涉嫌贪污犯罪,本人担任辩护人后,通过多方面取证充分分析法律、陈述辩护意见,最终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代理的胡飞诉北京清大明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被北京人民法院网收入审判案例。 非诉讼业务方面,执业九年来为中国联通潍坊分公司、山东电力第三工程公司、帛方纺织有限公司、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绿城集团潍坊管理公司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顾问服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法律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的法律文件,拟定公司法律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事务。 具有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经验。 2008年按照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的委派,带领五名律师,负责开拓潍坊市首次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业务,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也成为潍坊市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承办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同时,本人也非常注重业务的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先后通过了国家证券资格考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考试,具备公司证券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成为能够从事证劵业务并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律师。 联系方式: 电话:0536-2981812 手机:13656460367 电子邮件:lqhf777@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