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庭超律师,具备十年法律行业从业经历。先后毕业于辽宁医学院及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具有医学、法学、金融等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2007年就职于国有三级甲等医院医务科,负责医疗管理工作及医疗诉讼工作,处理了大量的医疗事故案件。2013年起先后就职于中国500强企业新华联集团北京总部法务部及上市公司部,负责集团国际、国内各分、子公司法律事务及集团下属各上市公司债券发行、融资融券等工作,参与完成收购韩国某金融公司等工作。现系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医疗事故、合同纠纷及债务债权、建筑房地产、劳动争议、金融证券及刑事辩护等。孙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民事和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及办案经验,成功帮助众多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同时,孙庭超律师具备较好的政府沟通能力,曾在国家部委挂职锻炼、接受过国家副主席接见。2012年3月于日本驻华大使馆由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接见后作为中国代表访问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