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明雄系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业余受聘于四川师范大学航空港校区讲授《法律文书写作》《行政法学》等。主要学术成果有《如何让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和获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颁发的优秀论文《将他人注册商标进行网络实名注册使用也是侵害商标权的其他情形之一!》
毕明雄律师从业十多年来,在执业中办理了大量的各类案件数千件,并先后担任数百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较为典型的案件有:蒲某因护路树砸死二女儿诉广元市公路局人身损害赔偿案;白水金矿诉重庆造船厂造船合同案;杨某诉农行青川县分行存单纠纷案;白龙湖宾馆诉广元市南河经济开发区返还投资保证金案;陶某某诉电影《英雄》摄制组投资方交通事故案;“世纪精剪”诉“名剪天下”及3721网络实名侵害商标权案;程某涉嫌非法经营刑拘后被无罪释放案;胡某涉嫌破坏法律实施刑拘后被无罪释放案等等。
毕明雄律师专业知识扎实、理论功底深厚、执业经验丰富,业余从事法学教学工作,善于将前沿法学理论与现实司法实践融会贯通,于理性之中张扬个性,对法律具有独特的人文关怀和崇高的历史使命感。扶正祛邪、不畏权贵,素有“为权利而斗争”的胆识与勇气。深受同行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擅长房地产与建筑业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