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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兰子禄律师 是民主建国会会员,民建福建省法律委员会成 员,福建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建省龙岩 市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福建汇才律师事务所 主任,全国十佳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福建省五一 劳动奖章获得者,福建省当代律师风采奖获得者,福建省 首届优秀志愿者,民建福建省委员会授予“2007---2011 年度社会工作先进服务个人”,福建好人榜—助人为乐好 人,龙岩好人榜—助人为乐好人,龙岩市农民工法律援助 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龙岩市农民工维权顾问团顾问。

兰子禄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行政诉 讼、损害赔偿、税务等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刑事、交通事 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各类纠纷案。

兰子禄律师担任过中学高级教师, 1993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后,经常在学校开展义务普法工 作。2004年,从事专职律师后,他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 心,以对哲学的深厚造诣,出色地经办了“全国首例:律 师不服电子眼状告交警案”,该案例被收入《权利词典》 ——中国公民你不可不知的150项法律权利,并被录入 《最新行政法律文件解读》(2006年第九期)。“全国首 例:话费为何不按秒计费案”、 “全国首例:居民林某 状告居委会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案”、 “女大学生抢劫 案”、“生命同价:福建首例农民进城务工遇车祸按城镇 居民标准赔偿”等大案、要案……为20多位犯罪嫌疑人成 功辩护,获得无罪释放、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等判决。

特别是在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法制宣传上,兰子禄律师情有独钟,成效显著,引起强烈 反响。其事迹先后被《法制日报》、《法制早报》、《京 华时报》、《中国律师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福建日 报》、《福建律师》、《新加坡联合早报网》、《厦门日 报》、《厦门晚报》、《海峡都市报》、《闽西日报》、 《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等众多媒体报道。兰子 禄律师经常参与福建省电视台、龙岩市电视台有关案例点 评,深受人们的好评。自2004年执业以来,兰子禄律师义 务接受未成年人的电话、网上法律咨询50000多人次,开展 法制讲座30多场,聆听讲座的师生60000多人,发放宣传 资料近10000份,办理了近100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受伤 害赔偿的案件,成功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08 年12月20日,兰子禄律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组织评选 为“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获此殊荣的律师 全国仅有十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认为这十名律师是律师 群体的突出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号召全体律师向兰子 禄等十名律师学习,学习他们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公益 奉献精神和脚踏实地、奋发向上的敬业品格,努力学习实 践科学发展观,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 会建设发挥更积极的作用。2009年1月19日兰子禄律师接 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2009年1月28日,中央电视台播 出了兰子禄律师办理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案例。

2006年3月兰子禄律师光荣地成为 一名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2006年3月兰子禄律师被龙 岩市总工会、龙岩市司法局聘请为龙岩市农民工维权法律 顾问团成员,负责、帮助农民工维权。这些年来,兰子禄 律师成功地为近百名农民工合法维权,帮助他们获得利益 近16000000元,尤其是成功地办理了一些具有良好社会反 响的经典案例。

2006年夏,兰子禄律师提前介入来 龙岩务工的湖南省荆州市彭X涉嫌盗窃一案,为其提供法律 服务,使彭X在公安侦查阶段获释,成功地维护了彭X合法 权益,使其免受牢狱之灾,她及其家人赠送“精诚服务, 讨回公道”的匾牌;2006年9月,兰子禄律师为福建省龙 岩市永定县江XX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上诉案件的法 律援助服务,使江XX得到了比一审判决多出二万多元的赔 偿款,成功地维护了江XX的合法权益,江XX赠送“热情服 务,为我维权”的匾牌;2007年4月,兰子禄律师成功地 办理了福建省首例“农民进城务工遇车祸按城镇居民标准 赔偿”的案例,为农民工兰XX争取了更大的合法利益,兰 XX全家赠送“真情服务,温暖人心”的匾牌;福建电视 台、龙岩电视台、闽西日报等众多媒体对此案作了全程跟 踪报道;2007年6月,兰子禄律师为下岗女职工林XX提供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的法律援助,成功地维护了林 XX的合法权益,林XX赠送“爱心律师”的匾牌。2007年12 月,兰子禄律师为轰动龙岩市的一宗未成年人团伙抢劫案 中的石X提供辩护,经过兰子禄律师不懈努力,二审法院 改判石X为缓刑,成功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 其回到学校完成学业;2008年8月,兰子禄律师为赖XX工 伤一案提供法律服务,为其赢得了相关工伤待遇,一起农 民进城务工遭遇伤害的工伤案件,在农民工维权志愿律师 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赖XX全家赠送“业精情浓, 成功维权”的匾牌;2008年7月29日,在永定某煤矿务工 的广东省兴宁市黄槐镇下宝龙村的农民兄弟何万云来到兰 子禄律师办公室求助,说由于生产场所没有安全生产措 施,导致他严重受伤,经鉴定为L1椎体压缩性骨折伤残等 级为“工伤”八级;左侧肋骨第3-8肋骨折的伤残等级 为“工伤”九级。何万云多次向包工头讨要,却一分钱也 没拿到,反而被老板赶出了矿山。接受委托后,兰子禄律 师第二天就去找用人单位协商,但协商未果。之后,兰子 禄律师只好多次往返于永定,找永定劳动部门协商,经过 不懈努力终于帮他讨回工伤赔偿款。事后,何万云特意给 兰子禄律师送来了写有"农民工的好律师"的匾牌。由于兰 子禄律师杰出的成绩,2009年3月,龙岩市总工会和龙岩 市司法局共同授予兰子禄律师“2006——2008年度龙岩市 农民工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的光荣称号。

兰子禄律师立足于公平、正义,坚 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经济发 展的同时,积极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各级司法行 政机关的具体监督指导下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为推进我国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 务闽西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我国律师制度恢复 重建30周年之际,福建省律师协会于2009年10月19日授予 兰子禄律师“当代律师风采奖”的光荣称号; 2011年1月 入选“福建好人榜——助人为乐好人”;2010年9月被龙 岩市人民政府评选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2011 年1月“龙岩好人榜—助人为乐好人”;2011年12月被福 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福建省首届优秀志愿 者”;2011年12月被民建福建省委员会授予“2007-- -2011年度社会工作先进服务个人”; 2012年4月被福建 省总工会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恒兴绿景 1#401(新市政府北大门对面)

电话:0597-2886388 手机:13600993682

传真:0597-2884588

E-mail:lywplzl@126.com

邮编:3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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