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履端律师,男,1962年2月出生。1979年11月—1999年3月,在厦门市杏林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其中1984年7月—1986年7月厦门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政法干部专修科毕业,1995年7月—1998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1999年3月—2003年4月,在厦门市杏林区司法局工作,先后任副局长、局长;2003年4月—2012年3月,在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工作,任局长(2004年3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4年11月—2012年3月兼任公职律师,2007年5月—2012年3月兼任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团长);2012年3月—2014年11月,在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政法委工作,任副书记;2014年11月—至今,任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