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主任;1982年毕业于河南大学,1991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原河南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副教授,河南师大方正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河南省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轮值主任,新乡市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新乡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新乡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新乡市仲裁委员会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新乡市律师协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主要从事刑事、民商法学的研究和实践,著书两部,发表论文二十多篇,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及公司设立产权转让企业异地收购、企业破产等民商非诉讼法律业务。张传先律师从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影响全国的原阳4.17回汉血斗案件和新乡市百货大楼停尸案件,成功辩护多起无罪案件,指导和参与多家企业改制,公司设立企业破产产权转让法律业务,2002年被评为最佳诚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