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超 | 律师
重庆大学 法学硕士
中国执业律师资格 2015
二〇一四年加入索通团队,现为本所刑事辩护中心律师。
执业领域: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商事合同纠纷诉讼
曾任职于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长期从事刑事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转入律师职业后,致力于刑事犯罪案件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以及相关的民商事诉讼业务。秉持诚信、专业的执业理念,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代表性客户
福曼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昆仑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俊峰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庆滨南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博尔斯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嘉泰丝绸有限公司、重庆神州天然气有限公司、四川武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
代表性案件
【甘某某敲诈勒索案】
针对当事人的行为性质、涉案金额提出辩护意见并被公诉机关采纳,为当事人成功进行无罪辩护
【陈某某行贿案】
针对当事人未谋取非法利益提出辩护意见并被公诉机关采纳,为当事人成功进行无罪辩护
【吴某某故意伤害案】
针对当事人不存在犯罪的主观故意提出辩护意见并被侦查机关采纳,为当事人成功进行无罪辩护
【李某某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针对当事人的犯罪数额、造成后果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并被侦查机关采纳,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不起诉处理
【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针对当事人的行为模式提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并被侦查机关采纳,为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并最终不予起诉
【曾某某抢劫案】
提出当事人罪轻的辩护意见被审判机关采纳,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取保候审并最终判处缓刑
【罗某某诈骗案】
提出当事人罪轻的辩护意见被审判机关采纳,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取保候审并最终判处缓刑
【重庆万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判决支持当事人全部2000万元诉讼请求
个人荣誉:2015·重庆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亚军 优秀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