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加入律师队伍后.多年来致力于法律事业.人生格言: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2005年承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强奸再审案件,在法庭上通过对证据的分析运用,有理有力的展开论证,作出无罪的辩护意见,最终使被告人得到无罪宣判。2006年承办保定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在案件定性上,面对交通肇事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的争议,不顾交通不便,多次奔波于石家庄和易县之间,和办案同志沟通、探讨,提出自己的观点理由,达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统一意见,并最终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使被告人最终得到缓刑的判决量刑。展现了一名律师良好的法律素质、娴熟的法庭辩护技巧、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踏实的工作精神,得到当事人和办案单位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