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卫星,男。执业证号:14419200211502732。法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先后在国有大型企业、专业学校从事企业管理、教学工作,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一九九四年七月开始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一九九七年考取法官资格,任国家四级法官。在法院期间,曾经主持和参与多宗有重大影响的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工作,并兼任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的授课教师。2000年11月取得律师资格,同时辞去法官职务,成为国家注册执业律师。
谭卫星,男。执业证号:14419200211502732。法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先后在国有大型企业、专业学校从事企业管理、教学工作,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一九九四年七月开始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一九九七年考取法官资格,任国家四级法官。在法院期间,曾经主持和参与多宗有重大影响的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工作,并兼任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的授课教师。2000年11月取得律师资格,同时辞去法官职务,成为国家注册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