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锡律师,男,1969年生。中共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4304200010993491。本人受过基本教育,致力专注于刑事案件的办理却并不擅长。
承办案例管窥:
1、2001年犯罪嫌疑人吴利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2、2002年犯罪嫌疑人鄢建军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改变管辖,被海南军区劳教二年。
3、2004年犯罪嫌疑人毛建华非法拘禁案,被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4、2009年犯罪嫌疑人冯娟抢劫案,被衡阳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
5、2011年犯罪嫌疑人吴宏祥绑架案,被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退回移送起诉,后被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