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湘之,男,湖南衡阳人,湘潭大学法学硕士毕业,资深专职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0611589310。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1994年至2005年湖南天戈律师事务任专职律师;2006年至2009年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任专职律师;2009年9月至今广东国悦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专职律师、合伙人。
本律师十分熟悉法学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社会资源,专攻民商经济法,并善于运用于实践,解决实际中的各类法律问题。
本律师本着“诚勉尽责、诚信待人”的原则,执业近20年来, 共办理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近千起。 特别擅长刑事辩护,民事、经济诉讼代理。
本律师曾先后担任过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四三二厂、湖南衡阳市电线电缆厂、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六九医院、衡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衡阳市风顺车桥有限公司、中国财产保险衡阳市石鼓区支公司、东莞市昱升玻璃钢石材厂、东莞市力强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万江诚鑫家私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市富森石材厂、东莞市柏百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骄阳玻璃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诚合汽车修理厂、东莞市常平顺成制版厂、东莞澳之龙海绵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创世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市金福美膳食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唐厦辰欣橡塑五金制品厂、东莞市东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联盛化工有限公司等数百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