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宏,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学历、民商法方向。在人大读研究生期间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研究生和中国人民大学优秀辅导员称号。2013年考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任主任科员,先后在刑庭、民庭工作。在刑庭办理过多起死刑、无期徒刑等重大刑事案件,如吕某某故意杀人罪案;黄某某故意杀人罪案;龚某某故意杀人罪案;孟某某等贩卖毒品罪案等等。在民庭办理过多起标的额上亿的一审、二审金融借贷案、商标侵权案等等。在省高院工作期间,撰写论文多篇。有的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人民司法》上,有的发表在省级期刊《四川审判》上,有的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征文大赛一等奖。从省法院辞职后,现任职于四川瀛领律师事务所,先后办理过刑事再审案件、工程纠纷案件、离婚案件、金融借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公司股权转让案件等近百件案件,代理效果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