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大学专职辅导员,讲师等职,,曾先后发表《论未成年人犯罪处理原则之探索》、《婚姻家庭中夫妻的独立人格》、《法治社会下的公司治理》等文章,产生了强烈的社会效果。 以“做事认真、务实、高效”著称,2008年9月,开始从事专业的法律实务工作,后任职于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诉讼业务部,负责诉讼业务。以“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去做好每一个案件,用行动赢得了客户尊重和认可。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
2006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大学专职辅导员,讲师等职,,曾先后发表《论未成年人犯罪处理原则之探索》、《婚姻家庭中夫妻的独立人格》、《法治社会下的公司治理》等文章,产生了强烈的社会效果。 以“做事认真、务实、高效”著称,2008年9月,开始从事专业的法律实务工作,后任职于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诉讼业务部,负责诉讼业务。以“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去做好每一个案件,用行动赢得了客户尊重和认可。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资纠纷,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