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莎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其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恪尽职守,坚持在事实的基础上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在惠州某大型国企任职法务,负责审查并修改公司各类合同、建立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体系,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和避免风险。曾为多家公司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包括对目标公司、基金、基金公司的尽职调查与反尽职调查)及法律意见书(包括日常或专项事务),且为多家公司成功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擅长民商事领域(包括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纠纷、股权纠纷等)、法律顾问(包括公司/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专项顾问等)、律师见证业务、代写法律文书等。刘丽莎律师办案理念:以诚信为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踏实负责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