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新岭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为该所刑事辩护部主任。执业证号:13701200410966475。 赵律师自2000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于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法律理论功底扎实深厚,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确定刑事辩护作为自己唯一的专业发展方向,潜心刑事辩护理论研究,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对刑事辩护有着独到的见解和操作技巧,并与多家新闻媒体及司法机关有着广泛的合作和联系,其所承办案件类型涉及故意杀人、绑架、强奸、贩卖毒品、放火、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盗窃、诈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诸多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业务遍及全国各地,多有当事人慕名而来,委托办理案件。从业十余年来,成功办理过无罪辩护、死刑改判、故意杀人轻判有期徒刑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因为专注,所以专业。”其辩护效果获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不凡的成就,铸就了个人的刑辩品牌。 一心系刑辩,不务其他;十年铸品牌,水到渠成! 我们的服务宗旨是: 扶人于危困,尽心于细微。 做平民律师,为百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