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科律师是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利代理人,具有十多年的从业经验,曾获优秀律师称号,擅长经济合同、专利纠纷、法律顾问、房产纠纷、析产继承等方面法律事务。
王律师注重律师职业道德,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始终秉承“专业、高效、责任、诚信”的服务宗旨。
王律师的主要业绩简介:
一,经济合同纠纷方面,涵盖非诉讼、经济仲裁、民事诉讼。从业记录显示,王律师通过电话、电邮、信件或面对面的方式,数年时间里解答建筑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融资合同、担保合同等方面的当事人所咨询的法律问题,合计约有300多次;参与商事合同纠纷调解并在庭外化解争议的约有120多件;撰写并发送有关商事合同纠纷的《法律意见书》约有200多份。
就这方面的诉讼而言,王律师所承办的成功案件较多,例如:曾代理北石槽村委会起诉国家安全部机关服务中心农村承包合同赔偿纠纷案,在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均获胜诉,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一起建筑合同纠纷中,王律师曾代理康利华建筑公司诉顺义金属结构厂工程款纠纷案,胜诉后使拖欠工程款及时得以追回;在追索货款方面,王律师曾经代理友邦电气公司诉北京燕都开关厂货款纠纷案,使久拖不决的货款及时执行回来,曾代理石家庄市矿区金宇工贸有限公司诉北京大唐永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将当事人几近无望的货款纠纷案件打赢,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知识产权方面,涵盖非诉讼和诉讼。
就非诉方面而言,根据业务记录,在数年从业生涯中,通过电话、电邮、信件或面对面的方式,曾经为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全国各地企业和自然人,先后解答商标、版权、专利、技术合同等方面的法律咨询约有600多次;撰写商标权属异议书约有50余份,起草版权使用合同80多份,拟定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使用合同共有100多份;协调处理不正当竞争纠纷20余起。
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从2003年6月开始,王律师先后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和委托人的指定,曾在济南市中院和山东省高级法院代理专利权人潘笃华、专利权使用人浙江小家伙食品公司诉山东省沂南县丹阳食品厂“旋转式吸管瓶盖”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他的代理意见得到山东省高级法院的全部支持,案件较终胜诉;代理北京中昊创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起诉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判决认定被告侵权成立,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侵犯专利号为ZL 200820109499.X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产品;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审理的、由王律师代理的陕西关山乳业有限公司诉宝鸡得力康乳品公司等“干吃奶片”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承办结果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应有的合法权益。
三是,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王律师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每年义务为社会老弱病残无偿解答法律咨询的约有20余起,每年免费代书、起草、撰写法律文书的约有30多份;此外,为弱势群体收取较低的代理费而提供有效法律帮助的案件也特别多,例如:他曾成功地代理了李某等六兄妹诉崇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拆迁裁决纠纷案,有效地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王律师在代理王某(84岁的老太太)诉焦某遗产继承纠纷案过程中, 使老太太的合法权益较终得到了有效保护,使她老有所依;等等。
王玉科律师业务范围:
1、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经济案件;
2、常年法律顾问:受聘担任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法律顾问单位日常性的法律事务。
3、专利案件:专利侵权诉讼、无效等涉及专利纠纷案件;
4、民事案件:遗产继承、房地产纠纷、民间借贷、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拆迁安置等。
从业十多年来,王玉科律师始终注重职业道德,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始终秉承“优质、高效、责任、诚信”的服务宗旨。
各地案件,均可代理;当面委托,请电话预约,电话:1350109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