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建林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执业10多年来,在实践中总结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能力。擅长代理各类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擅长于刑事案件辩护;擅长代理各类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案件(俗称:民告官案件);擅长办理各类疑难复杂的二审案件和申诉案件。唐建林律师热衷于公益事业,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在执业过程中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 1999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0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2001年6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依法成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9月依法带头合伙发起设立“重庆新鼎欣律师事务所”,在该所执业并担任主任职务。其间: 2003年3月被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评为“2002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05年1月被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评为“2004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2006年1月被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评为“2005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2006年2月被依法推举担任重庆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委员”; 2006年6月被重庆市江津区委聘请为“江津区‘五五普法’讲师团讲师”; 2007年参加国家司法行政学院第32期“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2009年2月,“重庆新鼎欣律师事务所”被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评为“2008年度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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