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铭利律师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法学专业,从事律师业务之前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担任支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从事处事公司日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法律文件,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业务谈判。
律师执业以来,始终本着“以法为业、以德为本;以质取胜、以诚取信”的执业准则。为人正直,具有自信心,乐于与人交往善于沟通。写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证据指导意见》、《人身保险合同浅析》,讲过《刑法基础理论—犯罪的构成概述》。
对案情分析能抓住实质问题,在民商事法律事务方面较为精通,尤其以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较为擅长,刑事辩护上尊重法律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富有正义感及社会责任心。
2012年4月份在本人的主持下,设立辽宁法栋律师事务所,以“秉持法律扬正义,共建法治铸栋梁”为办所宗旨。组建了一支年富力强、业务精湛、经验丰富,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专业素养的律师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