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开始执业,现为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的职业经历使其具有了博大的胸怀和爱心、正直善良的处世原则、惩恶扬善的工作作风、圆融娴熟的协调技巧、沉着机智的应变能力、缜密严谨的逻辑思维。同时还担任山东金创金银冶炼有限公司、烟台市水利局、烟台市水利勘察计设院等多家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公司对外投资、私募、并购与重组、土地置换等公司投融资、合规运营以及与此相关的法律师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使企业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在工作之余积极学习各类新颁法律、法规,并结合自已办案件经验发表过多篇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如《公司法人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责任》、《如何认定股东抽逃资金行为》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