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培文,辽宁敬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该所副主任。
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开始专职律师执业。
2002年被沈阳市司法局授予"市优秀律师称号"。
法律业务特长: 赵培文同志精通刑事诉讼领域的各项业务,有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独特的案件分析方式。
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案件一百余起,运用熟练的法律业务知识,发挥辩护律师职能和作用,充分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不予逮捕、不起诉决定、宣告无罪案件十余件,改变罪名定性三十余件,从轻、减轻处罚七十余件。
赵培文在民商事法律事务领域范围内曾担任二十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各种合同纠纷案件二百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减少经济损失数千万元,尤其擅长建筑工程和房地产方面相关法律业务,深得当事人赞赏。
赵培文同志能够运用国际贸易法律法规为当事人在涉外经营过程中提供各项法律服务,精通企业并购、分立、上市等法律业务,熟知各种公司设立、经营运作法律知识,具有广泛的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