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克章律师现任葫芦岛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葫芦岛市法学会会员、辽宁省律协刑辩委员会委员、葫芦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6年度获市律师协会十佳青年律师称号。11年来有十多篇论文在省市获奖。例如:《谈无效建设工程合同的确认及例外》、《新与中国法治建设》、《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对律师行业的冲击》等。 徐克章律师为葫芦岛市个体协会与私营企业协会、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葫芦岛渤海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具有20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经验。徐克章律师执业11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民事、非诉讼案件900多件,具有重大影响的:单某合同诈骗83.6万元,结果为检察院撤诉(无罪);于某合谋杀人案,结果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某合伙纠纷案,结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被告代理)。 徐克章律师心系社会、回报社会,汶川、玉树地震,他带头捐款、以特殊党费形式捐款。他带领律师所与电台合作,免费制作节目进行法律宣传;他多次与其他律师送法下乡,进行普法宣传。他始终贯彻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力量。 徐克章执业中秉承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办好每一件案子。作为一名党员,他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践行三个代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