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法学学士,三级律师,1999年6月通过全国法律顾问考试取得全国法律顾问资格,2001年6月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余年,处理过多起在本地有影响、有代表性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执业期间担任石油系统、银行金融系统法律顾问至今,并常年参与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对各方当事人的调解(现担任大兴安岭地区交通事故民事调解委员会委员、专业调解员),同时还担任大兴安岭地区劳动人事仲裁院兼职仲裁员。几年来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本律师要以最大的努力来保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
律师执业证号码:
12327200210472171;
法律顾问执业证号码:
0003589;
执业理念: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