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世杰,高级经济师,现为海南正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海南仲裁委员会委员,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法律顾问。本人早年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中山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参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并取得学业证书,成为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经济的高级人才。本人诚实守信,品德端正,保密性强,思维周密严谨,易于交际,在金融和公、检、法、司等方面人脉良好,社交广泛,性格外向,开朗活泼,与人和睦相处。
1989年6月,本人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中山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参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并取得学业证书,成为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经济的高级人才。89年7月本人被分配到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从事法律顾问工作。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并在海南联合律师事务所注册成为注册律师。28年来,据不完全统计,本人共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30000多人次,涉及金额10亿多元,解决了大量疑难而复杂的法律问题;审查、修改合同1500多件,涉及金额9亿5千多万元。代理及参与代理诉讼、非诉讼和破产案件1300多件,标的6亿3千多万元,收回款项数亿元,积累了丰富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98年,本人作为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的法律顾问,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参加我国第一家关闭的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的托管清算工作,并被指定为法律组组长,具体负责清算的法律事务工作。人民银行总行条法司直接派员参加,工总行法律部从全国抽调了数名工行一流的法律专业人才,在本人的领导下开展清算法律工作。本人有效组织处理了300多件、30多亿标的额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及有关法律事务,成功解决了一些疑难的、没有先例可循的清算法律问题,受到中国人民银行清算组的表扬。
2001年,本人被评为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系统1999至2000年度的先进工作者,并作为海南省“三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和学法用法先进个人受到省司法厅表彰。这在当年的银行系统中是唯一的一个。
2002年5月,本人竞岗后被聘为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住房(后为消费)信贷部副总经理,同时经批准通过省级管理部门的法律顾问注册年审,兼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法律顾问。协助总经理抓好住房信贷工作,打造住房精品业务。由于业绩突出,住房信贷部连续三年被评为省行先进部室。本人在省行论文集《银海扬帆》上发表论文《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及其防范》,作为住房信贷方面唯一入选的论文,将法律知识与信贷业务紧密结合,较早提出运用刑事法律手段打击假按揭的思路,受到好评。2004年9月,本人兼任住房(后为消费)信贷审批中心主任,负责全省24个分支行个人贷款的审批工作。我、组织制定审批中心工作细则,统一收入证明等文本格式,规范材料报送及电话核实工作,把促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发展作为个人信贷工作的重中之重,防范假按揭、假车贷,谨慎发放汽车消费贷款,所分管的个人贷款工作,多年余额及增量同业第一。在总行加强消费信贷审批中心建设视频会议上受到总行领导的表扬,使海南分行成为受表扬的8个分行之一。2005年,海南省分行消费信贷审批中心被评为中国工行银行消费信贷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受到中国工行银行总行的表彰。
2007年9月至今2012年1月,本人被省行聘为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同时经批准通过省级管理部门的法律顾问注册年审,继续兼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法律顾问。继续将法律知识与信贷业务紧密结合,共审批及组织审查审批个人贷款近2万笔,占全行个人贷款笔数的80%;金额近100亿元,占全行个人贷款余额的80%多;通过率达到96%;审阅及组织审阅贷款材料100万份。特别是2009年及2010年,本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不断优化授信审批流程,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大胆改革创新,实行轮流派驻审批制度,努力提高信贷审查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力支持优质信贷市场竞争,为建设区域信贷领军银行提供保障。2009年工行海南省分行个人客户贷款增量大幅增长,创历史最高水平,比年初增加14.57亿元,再实现了个人贷款增量与余额同业第一、个人住房贷款增量同业第一、个人消费贷款总量同业第一的经营目标。2010年个人客户贷款增量增幅又再创历史新高,比年初增加44.01亿元,实现了超历史、超同业、超系统的良好业绩,全国工商银行系统增幅第一。又再次实现了个人贷款增量与余额同业第一、总量同业第一的经营目标。特别是进一步拉大了与主要竞争对手的差距,比主要竞争对手多增20亿元,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牢牢确立了作为第一个贷银行的市场领军地位。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的个人贷款从本人2004年9月分管时的不到20亿元,发展到2010年末的94亿元,一年利息收入近6亿元。在风险防范方面,本人发挥了注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法律专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不断强化合法合规和政策执行力度,积极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坚决防范贷款欺诈行为,严格落实个人贷款的双人调查、双人见客谈话、电话核实、风险监测制度,有效杜绝假按揭、假首付、假房价及假车贷等虚假贷款行为。防堵假按揭及经营性汽车贷款风险近3000万元。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的个人贷款从本人2004年9月分管时的不良率2.38%,发展到2010年末不良率0.2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法人贷款方面,本人共参加省行贷审会近100期,参与审查把关法人贷款。特别是在总经理出差期间多次主持部门工作,在2009年第51期、第52期和第60期省行贷审会中,作为省行贷审会的代秘书长,参与审查把关法人贷款41笔,金额36.63亿元。在分管法人押品工作期间,审定法人贷款押品134笔,内部评估审定价值173.51亿元。由于业绩突出,本人2009年度考核得分109.9分,年度考核优秀受到表彰。本人2010年度考核得分110多分,受到奖励。由于本人的能力突出,2010年本人还入选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高级专家库。本人的撰写的论文《商业银行住房开发贷款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海南省银监局组织的“合规建设 人人有责”征文活动中的二等奖。本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除继续兼任法律顾问外,还历任现金中心(海口)总经理、技术支持中心总经理等职务。
在担任海南宇中实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本人主导公司股权并购的法律事务,有限防范了公司股权并购的法律风险,并购公司实现了数亿元的利润,实现了并购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