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律师,男,汉族,46岁,籍贯武汉,文化程度本科,中共党员,1995年获得律师资格证,具有企业法律顾问、经济师(工商管理)、高级经营师、政工师等职称。 李超律师在公司、企业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多年,熟悉公司组织结构和运作程序,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对外投资、劳动、各类合同等纠纷,有着丰富的处置经验。十多年来,成功代理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理案,工行国通支行诉游子乡集团、武汉展览馆贷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农行诉武展装饰公司、武展房地产公司贷款担保合同纠纷案,武汉展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香港乔奇公司、昌兴浩公司、武汉中奇房地产公司投资纠纷案,李某等63人诉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展览馆为第三人的行政诉讼案,毛某某诉武汉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结算纠纷申诉案,杨某某诉华泰植物油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等案件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李超律师在投资法务领域、金融资产处置、房地产、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案件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其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信任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