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执业于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海拉尔分所,曾任大商集团呼伦贝尔友谊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法务专员职务。自执业以来专注于经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及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先后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有:内蒙古蒙东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行、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烟草公司呼伦贝尔市公司、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伦贝尔神华洁净煤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人民政府、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巴音塔拉嘎查、鄂温克旗阳波畜牧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执业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各类经济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侵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执业感言:律师的价值不仅表现在庭审时的咄咄逼人、辩论时的滔滔不绝。更多的是审时度势、立足全局、以实现客户的长远利益为最高目标。多年后,当客户还能对我心存感激,视我为最信任的人时,才是我做为律师最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