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彦龙律师,黑龙江铭昊(哈尔滨)律师事务所股权合伙人,刑事部部长,监事会主席,自2009年在铭昊律师事务所执业,专门代理刑事案件,已成功代理及有效咨询各类刑事案件500余起,案件类型包括传统刑事犯罪案件辩护,新型经济犯罪案件辩护,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辩护,以及担任各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冯彦龙律师办案功底扎实,办案经验丰富,认真负责,能够敏锐捕捉案件焦点,其代理的典型案件有:1、黑龙江省建国以来破获最大的制造毒品、贩卖毒品案;2、宋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该案由国家审计署报经中纪委批示,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负责督办,涉案金额为1580余万元,经过辩护改变定性,宋某某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判处有期徒刑年;3、李某某医保诈骗案,该案至案发前指控诈骗金额为200余万元,后经检察院召开检委会并报齐齐哈尔市检察院请示,最后采纳了辩护人的建议,做出不起诉决定;4、李某某聚众斗殴案:冯律师接受委托后该案已进入审判阶段,凭借多年经验,经多方调查取证,李某某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实际年龄在案发时未满16周岁,尚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公诉机关对其撤回起诉;5、林某某、林某、张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该案由北京市海淀分局侦办,涉案金额2.1亿,开庭审理时,冯律师从非法经营犯罪的行政违法性角度提出辩护观点,根据罪行法定的原则,涉案人员不属于非法经营,因此不构成该罪。后海淀区检察院撤回了对所有涉案人员非法经营的起诉,仅对一名冒充和尚的居士以诈骗罪重新起诉;6、陈某醉驾定罪免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