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明,现任辽宁盛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2111199710127497。1986年毕业于锦州师范学院,哲学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专业;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1999年取得全国法律顾问资格;2003年取得电大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指导教师资格,法律高级讲师职称。近年来先后撰写论文七篇,其中有三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获省级一等奖两篇,省级三等奖一篇。在《毕业作业操作实务教程》任民事经济部分编者。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来,先后担任二十余家单位法律顾问,承办各类案件五百余件,特别是参与过607涉黑案件的辩护工作 。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竭诚为各界人士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本着先做人后做事的原则,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