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升律师,男,汉族,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公证协会会员。曾由司法部任命为公证员,担任沙洋县公证处副主任、公证员,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现为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多次荣获沙洋县“政法工作先进工作者”、“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曾在法律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擅长办理合同、民商事、遗产继承、婚姻家事、行政等各类疑难法律事务。
刘旭升律师,男,汉族,武汉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公证协会会员。曾由司法部任命为公证员,担任沙洋县公证处副主任、公证员,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现为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多次荣获沙洋县“政法工作先进工作者”、“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曾在法律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擅长办理合同、民商事、遗产继承、婚姻家事、行政等各类疑难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