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琳,1985年6月27日出生。2004-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优秀毕业生,自2010年正式执业,至今已经执业十余年。曾先后执业于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黑龙江衡奥律师事务所所,主任律师;黑龙江拓行律师事务所,民商事部副主任律师;黑龙江鼎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十年期间,曾为房地产企业、类金融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工作4年。其中参与开拓融资租赁领域业务、协助企业创设并成功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参与企业投融资及并购业务、代表企业与政府交涉并推进文旅产业项目土地及其他扶持政策;全国范围内为服务企业开设各类型公司并与当地招商部门交涉为企业争取节税、免税政策。张文琳律师深度参与企业管理、法律事务规范建立、法律风险防范等涉企业类法律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内容,能够直抓企业痛点,快速有效的与企业建立高效优良的合作关系。此外,张文琳律师在民商事法执业十年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处理众多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现为哈尔滨市第一中学、呼兰区第一中学、哈尔滨空军飞行学院、哈尔滨环球消防建筑公司、黑龙江地恒房地产开发建设公司、黑龙江乐享牧业有限公司、哈尔滨本吾教育集团、黑龙江茂圣元建筑工程公司等诸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在民商事案件领域代理王志刚与建设银行银行卡纠纷案件,该案件较疑难复杂,在当事人二审均败诉的情况下,由再审阶段展开代理工作,现该案件已经发回重审并受到审理法院的高度重视;代理北京金晟融通公司诉肇东市人民政府案件,涉案标的额巨大且案情比较复杂,该案件受到绥化中院及黑龙江省高院的高度重视;代理鲍淑荣在尚志市人民法院执行异议案件,该案件内容涉及十余起执行异议案件互相嵌套,案件内容比较复杂,为配合该案件的推进又为当事人配套设置国家赔偿案件等一系列诉讼。代理宋志龙、宋志彬土地承包权纠纷案件,纠该案件所提出的代理意见及法律观点为审判法官审理该类型系列案件主要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