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彪,男,汉族,1965年2月28日出生,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 宁夏固原信用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三级律师;宁夏固原市首届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宁夏区第八届律师协会财务监督委员会、行政法学专业部委员;兼任宁夏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商业联合会CIPA投资项目分析师;宁夏品牌研究会儒商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人文科学研究所特邀研究员。 本人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和擅长代理民商,金融、房地产、商标等各类合同纠纷。曾成功办理各种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近百起。其中薛某跨省诈骗案被陕西榆林警方释放;赵某跨国贩卖毒品被广州法院判处死刑,经上诉广东高级法院改判死缓;卢某涉黑案主犯,最终以从犯获刑2年等等。 在法律事务取证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处理涉诉涉法信访及集体性、敏感性、重大性问题方面具有独特的思路和工作方法。 近年来多次出席全国性法律行业论坛、讲座及研讨会,发表专业论文并获奖。其中《西部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所面临的困难和对策》等文在中国科学发展与人文社会科学优优秀成果评选活动、西部律师发展论坛等分别评为优秀奖、二等奖、一等奖和特等奖。2011年7月-2013年7月,被司法部连续两次评为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