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圣泽,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现执业于吉林良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2207201010721339)松原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电话:13204380567 邮箱:458044308@qq.com 执业以来处理过民商事上百件,重特大案件十几件,为委托人挽回上亿元的资产。参加了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为委托人最大限度维权,得到了委托人及其亲属的好评。从业以来,严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准则,以专业的水准为委托人提供超值的法律服务。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权衡各种利弊,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细心、诚恳、热情、专业的法律服务,不仅能为委托人锦上添花、防范风险,还可以为当事人雪中送炭。 多年的工作经验和不断钻研法律的精神,以及结合具体案件策划各种实施方案是在一次次案件中取胜的关键因素,不仅能帮助当事人真正解决难题,还为委托人风险防范出谋划策,代理的各类案件已逾百件。 服务理念:诚信、高效、严谨、务实、保密。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运用自身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技巧,力争每一起案件都达到理想的效果。 现为以下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并建立了常年法律服务关系(顾问单位)。 1、松原市公路管理处 2、吉林三合混凝土有限公司 3、松原市浩臣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4、松原市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前郭县千千禾米业有限公司 6、华宇广泰建工集团松原有限公司 执业期间处理了顾问单位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主要为:重大合同、协议的谈判、协商、草拟、审查、修改,公司制度的起草和审查,公司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的相关法律服务,参与投融资、商务等各类项目的谈判、论证。 执业过程中代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特别是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案件及公司法律事务方面的案件,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技巧。经过在执业过程中经验的不断积累,更加深了对《合同法》、《担保法》的深刻的理解,也更加促使自己深入研究法律。 1、曾代理顾问单位松原市金东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处理了与黑龙江神华矿业的合同纠纷,争议标的额为2000多万。 2、曾为吉林三合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合同纠纷,为顾问单位挽回经济损失437万。 3、曾为松原市交通局光明检测站与张XX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为检测站向松原市交警支队撤销事故认定书,得到交警支队的支持,认定书撤销,法庭审理胜诉。 4、曾为九台市中海化工有限公司与郑XX土地仲裁一案中为委托人达成和解,涉诉标的额为5000万元。 5、代理刘XX为其向第三人借款担保单位松原市万兴源养殖有限公司的担保行为主张权利,涉诉标的额达230多万(仲裁裁决)。 上述重大案件的审判或裁决最后均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过程中与各级司法机关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这也为其他业务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