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国松律师 一、工作经历。 1、1996年 吉林江城律师事务所实习。 2、1997年—1998年 吉林江城律师事务任专职律师。 3、1998年—2004年 吉林北豪(原北方)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4、2004年至今 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5、1998年至今 吉林市电视大学、吉林省电视大学 特聘法学教师 二、工作业绩 任国松律师1996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具有十余年专职执业律师经历,执业期间承办了数百起诉讼案件和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业务。其对房地产法律业务、建筑工程法律业务、公司法律业务、刑事法律业务、及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和损害赔偿业务尤为擅长,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学者型律师其既精通法学理论,又富有实践经验。近几年,任国松律师对于房地产领域和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业务进行了潜心研究,并成功的办理了大量高端房地产领域及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业务,如外商投资房地产公司的设立及运行、房地产金融、房地产项目开发、土地开发及物业管理等。其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业绩,深受委托人的认可和赞许。 三、服务项目 一、经济合同纠纷:货款催讨、房产买卖、外贸货运、承揽租赁、工程项目等; 二、知识产权:著作权侵权、网络侵权、商标认定、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侵权与保护; 三、公司法:公司设立、公司法人结构结构治理、章程设计、担保投资限制条款、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破产清算等; 四、侵权:专业代理道路交通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诉讼理赔、人身损害赔偿等; 五、刑事辩护:侦查阶段法律咨询、取保候审、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刑事辩护; 六、劳动纠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 七、婚姻家庭及继承: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遗嘱赠与、抚养、继承等; 八、企业顾问: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帮助,防范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1、解答企业法律咨询,为企业在经营决策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对经营决策事项在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以及企业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并应甲方要求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和调解; 2、公司股权结构优化和法人治理股权结构的优化设计,股东表决权的方式和依据,股东会的召开、股东会议决议的备案,总经理的选任、监事的任职,法定代表人的担任(风险:对外债务的承担、公司犯罪形式责任的承担),股权对外转让的限制,对内转让如何让控制(优先受让权问题); 3、草拟、审查、修改、制订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的有关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或法律事务文书; 4、应企业要求,参加企业有关经济合同及项目的磋商、谈判,对与企业经济往来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5、为企业催收应收账款或处理合同纠纷,应企业要求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催告函、协商建议函等【针对外贸公司或生产制造公司应如何使运用《合同法》中赋予的不安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定金或货物发出后(或合同签订尚未履行发现对方经济实力锐减后)如何变不利的违约局面为主动,律师发函或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作用】; 6、草拟、审查、修改、制订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例如: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制度、激励制度、薪酬制度等),并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讲授法律实务等; 7、为企业涉及的工商、税务、劳资环保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并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讲授法律实务知识等法律知识培训; 8、协助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企业年检,依法保护和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办理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法律事务,为企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意见; 9、为企业提供行业发展所需的法律、法规信息及国家政策信; 10、参与企业涉及合并、分立、投资、改制、重组、并购、资产转让、投标、招标、项目融资等重要经济活动,办理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及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1、受企业委托,代理企业参与有关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或仲裁活动,签署、送达或接受有关法律文书; 12、应企业要求提供其他有关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