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增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1985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任教辽宁电大分校法律专业数年。曾任国务院现代化企业管理试点500强企业法律顾问十余年;1990年,作为中方首席法律谈判代表与香港XX公司进行中外合资谈判;与美国辛XX公司出口造纸微机设备谈判、签约。曾任北京京城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数年。承办社会关注的辽宁凌XX李XX疑犯刀砍四人杀人案;轰动京城的精神病患者马XX故意杀人案(见2009年京华时报、新京报等报
陈学增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1985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任教辽宁电大分校法律专业数年。曾任国务院现代化企业管理试点500强企业法律顾问十余年;1990年,作为中方首席法律谈判代表与香港XX公司进行中外合资谈判;与美国辛XX公司出口造纸微机设备谈判、签约。曾任北京京城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数年。承办社会关注的辽宁凌XX李XX疑犯刀砍四人杀人案;轰动京城的精神病患者马XX故意杀人案(见2009年京华时报、新京报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