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经邦律师,2001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该律师在实习期间,曾辅助指导律师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实务操作经验,以其谨慎细致的工作态度和诚实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指导律师和客户的认同和好评。 在新乡苗某的故意杀人案中,在当地媒体关注程度较高并影响到了办案机关的公正办案时,其提出的“证据不足”的法律意见被新乡市检察院采纳,新乡市检察院后将该案移送下级检察院起诉,被告人苗某最后被公正处理。 在为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正大世纪城市广场”提供商铺销售及后续服务过程中,给项目建设方提供了切实有效地纠纷预防方案,并在销售现场及时提供了法律服务,防止了纠纷的发生;在为河南网通集团提供的小额款追欠服务中,以协商、谈判的方式为该集团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现执业于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