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自洋律师,祖籍南阳,毕业于郑州大学,历任公司法务,法院陪审员,书记员等职.社会阅历丰富,办案思路开阔,对疑难案件的处理另辟蹊径,见解独到,为人真诚正直,性格洒脱而不失严谨,具有强烈的正义感. 曾办理或参与办理下列重大案件: 郑州某小区62户业主起诉开发商案退款480万元案,郑州徐某诉33名公司股东300余万元股权转让优先权案,陈某"不翘头电子汽车衡"专利系列维权案,信阳某民营企业诉保险公司38万财产保险索赔案,安阳尚某自诉儿媳"侮辱罪"刑事案,(情节恶劣,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濮阳乔某诉电业局赔偿案,南阳李某诉河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案以及大量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案件,合同,公司,房地产,商标专利等经济纠纷案件. 联系地址:中国.郑州市西大街238号日月星城A座10楼(西大街与南大街交叉口) 联系电话:13017660800 咨询QQ:350496678 网址:http://www.yandongfang.com 博客:http://hi.baidu.com/13017660800 邮箱:czylawye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