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务工作,三级律师,多年来一直以自信的心态,专业的法律知识,客户第一的执业理念为座右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信任。同时也积极参与我省的公益事业,现为省青年法协会会员、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会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曾办理我省较大影响的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大型企业申请破产等案件,具有担任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法定资格。
1992年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务工作,三级律师,多年来一直以自信的心态,专业的法律知识,客户第一的执业理念为座右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信任。同时也积极参与我省的公益事业,现为省青年法协会会员、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会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曾办理我省较大影响的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大型企业申请破产等案件,具有担任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法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