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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欣
张华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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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案件分哪几种?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4-17 10:55)     点击:331

  1. 知识产权案件分哪几种?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包括权利归属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等。

 

  ()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包括商标行政案件、专利行政案件、著作权行政案件等。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

 

  2. 侵犯知识产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指行政主管机关对侵权人做出的行政处罚。主要有:责令停止侵权,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以及直接用于侵权的工具等。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这几种民事责任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刑事责任,主要有: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等。

 

  3. 哪些商标案件可由人民法院受理?

 

  ()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

 

  ()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案件;

 

  ()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

 

  ()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诉前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

 

  ()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其他商标案件。

 

  4. 商标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

 

  ()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

 

  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

 

  ()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

 

  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 商标权利人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诉讼管辖: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时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临时措施:根据《商标法》第57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诉前证据保全:根据《商标法》第58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6.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专利纠纷案件?

 

  ()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

 

  ()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

 

  (十一)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

 

  (十二)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

 

  (十三)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

 

  案件;

 

  (十四)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

 

  (十五)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决定案件;

 

  (十六)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7.专利纠纷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相应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截至2004年底,全国有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法院共有48家,包括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27家,4个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7(北京、上海、天津各有2个,重庆4个中级法院只有1个有专利案件管辖权),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还有最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一些中级法院,如青岛、大连、温州、佛山、烟台、葫芦岛、潍坊、苏州、宁波、景德镇等中级人民法院。

 

  8. 专利权利人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诉讼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临时措施:根据《专利法》第61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9.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10. 著作权纠纷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

 

  ()以国家版权局为被告的版权类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11. 著作权权利人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诉讼管辖: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临时措施:《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诉前证据保全:根据《著作权法》第50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2.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

 

  ()是否应当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宣告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无效或者维持植物新品种权的

 

  纠纷案件;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更名的纠纷案件;

 

  ()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

 

  ()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案件;

 

  ()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

 

  ()植物新品种权权利归属纠纷案件;

 

  ()转让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转让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不服省级以上农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对侵犯

 

  植物新品种权处罚的纠纷案件;

 

  (十一)不服县级以上农业、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对假冒授权品种处罚的纠纷案件。

 

  13. 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

 

  ()以上所列第( ) ( ) 类案件,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

 

  ()以上所列第()( 十一) 类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

 

  14. 植物新品种权利人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诉讼管辖:以侵权行为地确定人民法院管辖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民事案件,其所称的侵权行为地,是指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销售该授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或者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诉讼时效:请求处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侵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品种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15.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案件?

 

  ()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案件;

 

  ()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件;

 

  ()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案件;

 

  ()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驳回布图设计登记申请的复审决定的案件;

 

  ()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撤销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决定的案件;

 

  ()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关于使用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决定的案件;

 

  ()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关于使用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的报酬的裁决的案件;

 

  ()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行为处理决定的案件;

 

  ()不服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

 

  (十一)其他涉及布图设计的案件。

 

  16. 涉及布图设计的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

 

  ()以上所列第()()类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其余各类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经济特区所在地和大连、青岛、温州、佛山、烟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

 

  17. 计算机域名侵权纠纷由哪些法院管辖?

 

  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18. 知识产权诉讼一般程序主要是什么?

 

  ()起诉。

 

  ()受理。对于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予以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开庭审理并宣判。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即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的,有权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若不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强制执行。

 

  19. 知识产权诉讼有什么特殊规定?

 

  ()知识产权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即除个别大中城市的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受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外,其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地方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专利纠纷案件、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等必须由省会城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中均有关于权利人发现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如不及时制止这些行为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在合法取得有关证据后,可以在提起侵权诉讼之前,先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侵权行为和财产保全措施的规定;

 

  ()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商标法》、《著作权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指出,为了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举证责任倒置。(1)在知识产权行政诉讼中,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证明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有充分可靠的事实与法律依据。(2)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如果专利权人证明自己的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而被告也制造了这项新产品,这时,被告就有义务举证证明自己的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不同,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涉及复杂专业的技术问题时,人民法院往往采取聘请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或知识产权法律专家作为咨询顾问或陪审员、委托有关机构就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等特殊方式解决。

 

  20. 《民法通则》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什么规定?

 

  《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第九十四条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六条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

 

  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七条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

 

  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第六章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

 

  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21. 《刑法》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哪些?

 

  ()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专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著作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法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批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批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另外,在实践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还可能会以下列罪名处理:

 

  ()《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140-150)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九个罪名。

 

  ()《刑法》第133135条规定的走私罪。(我国《海关法》第19条规定,进出口侵犯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与此相关的犯罪还涉及到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洗钱罪等。

 

  22.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有几种起诉方式?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起诉方式包括公诉和自诉两种。

 

  公诉是指依法享有刑事起诉权的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诉讼。

 

  自诉是指对于权利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之外,权利人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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