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料
张华欣
张华欣律师

加载中...
  • 执业证号:16011109110333
  • 资格证号:
  • 地区:河南-郑州
  • 手机:18339270067
网站公告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南专业金融律师,郑州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曾在法院、政府等系统工作,办案经验丰富(曾成功办理大量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及巨额借贷纠纷案件),理论功底深厚(7年专业理论学习),秉承“先做好人,再做好律师”的理念为当事人服务,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或来访。

帮助热线:18339270067

办公地址:  郑东新区正光路9号王鼎国贸大厦2号楼15楼

 邮编:450016

分类
网站文章
友情链接
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盗窃案件刑事判决后受害人还能否提起民事赔偿之诉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2-04-13 11:14)     点击:634

盗窃案件刑事判决后受害人还能否提起民事赔偿之诉

中原区法院 崔霞  发布时间:2009-01-16 10:56:15


法官:

    我的电动车修理店雇工王某趁晚上看店之机多次盗窃我店里的电动车配件卖给废品站,我报了案。后来王某因盗窃罪被判了刑,可是赃款王某未退赔,法院对我的财产损失也未做处理。请问,我能起诉要求王某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吗?

           

                                                    读者    阿武

阿武朋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依据上述规定,如果你的损失未经追缴或退赔,依法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赔偿之诉。

    责编/小黄

发表评论
张华欣:
验证码:   匿名评论

张华欣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