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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书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07 10:57)    点击:431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申请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须知

  一、广州市著名商标必备条件:

  (一)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国内注册商标或外国企业(含自然人)在中国注册并许可广州市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商标;

  (二)商标持续使用三年以上;

  (三)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质量优良,并保持稳定;

  (五)商标所有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在工商行政管理、税收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行为。

  二、广州市著名商标参考标准:

  (一)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近三年的销售额或或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净利润在50万元以上、税收在100万元以上,或在市内同行业中排名前20位;

  (二)商标宣传面大、覆盖地域广;

  (三)商标在较多国家(地区)注册或使用;

  (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出口量较大;

  (五)“老字号”企业长期使用的主要商标;

  (六)近三年获国家、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名牌产品的商标;

  (七)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商标;

  (八)获认定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使用的商标。

  三、申请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表格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印发);

  (二)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申请人的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自然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外国企业或个人在我国的商标注册证);

  (三)商标如有变更、续展、转让的,还须提交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原件;

  (四)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

  (五)申请人近三年的汇算清缴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近三年的年销售量、营业额的审计报告;

  (七)该商标申请认定的商品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的证明材料;

  (八)该商标申请认定的商品销售区域(含境外)的证明材料;

  (九)市以上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商标使用商品主要经济指标的行业内排名证明;

  (十)该商标使用的商品获奖情况的证明;

  (十一)认定委员会认为应当提交的有关资料。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应当向认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二)认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人上报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认定委员会对已受理的著名商标认定申请,在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审议决定。

  五、填表说明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应按照本表各页说明的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应采用A4规格的纸张制作证明材料,按照本表内容的先后顺序制作目录,将材料装订成册,标明页码,并将相关页码填写在本表相应栏目;

  (三)申请材料为一式一份。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手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年  月  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1.申请人是法人或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3.如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商标图样: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见   页 )申请商标注册证号

  注 册 类 别

  申请认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应当填写该商标核定使用且知名度高的商品或服务项目1-3项):

  申 请 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见    页)

  住  所所属区

  邮政编码注册资本申请人 性质

  法定代表人联系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商标注册人注册人

  性质

  住  所注册资本

  说明:1、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商标所有人拥有的国内注册商标,其申请人应与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人为自然人的,其申请人可为被许可使用人);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并许可广州市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商标,其申请人应为被许可使用人。

  2、“申请人性质”、“注册人性质”一栏应当选择填写:国有、民营、合资、外资、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外国企业、自然人。

  3、申请认定商品或服务须是同一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如不同类别,应分别提出申请;

  4、提交申请认定商标图样的电子版(黑白图样,BMP或JPEG图形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50像素/英寸)。

  (本页证明材料见     页)

  企业发展基本情况

  申请人成立时间       年现有员工人数     人

  申请人经营面积       ㎡厂 房 面 积      ㎡

  申请人资产总额      万元固 定 资 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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