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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炜
张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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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201010658708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广州
  • 手机:13825016130
网站公告

纠纷解决之策略:

1. 纠纷不可避免,如何防范与避免纠纷才是解决之上策。

2. 纠纷难以避免,处于纠纷解决之有利地位为解决之中策。

3. 纠纷无法避免,既无防范亦无有利地位为解决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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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咨询
标题 经济纠纷
详细内容 经济纠纷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借给我哥哥的钱,他写的借条上面的名字是我的小名,法院要我回去到居委会开个证明,因为我不在家,我父母又不帮我去开证明,律师去居委会帮我开证明,可是居委会的人也怕我家人和他们闹事不给开,我现在想把案子立了,请问我要怎样才可以去法院立案.
地区 广东-广州
分类 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询问人 wawazhu
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
律师解答 如果钱是银行转账,那么可以试一试将转账记录作为一个证据提交给法院,并向法院说明情况。如果是现金支付,那么只能试一试让那个你父母或其他知情的亲属做为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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