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赵尚晓
赵尚晓律师
上海 长宁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赵尚晓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解析最高院审理毒品犯罪司法解释第二条:如何认定毒品数量较大?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4-07 19:26)    点击:1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二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一)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三)芬太尼二十五克以上不满一百二十五克;

  (四)甲卡西酮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

  (五)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

  (六)哌替啶(度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

  (七)氯胺酮一百克以上不满五百克;

  (八)美沙酮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九)曲马多、γ-羟丁酸四百克以上不满二千克;

  (十)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

  (十二)三唑仑、安眠酮十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

  (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二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千克;

  (十四)咖啡因、罂粟壳四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千克;

  (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五百千克;

  (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182+1708+8698=成立于2003年,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45号7楼经过十余年发展,已经成为上海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团队成员近五十人。2012年被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法律顾问、并购重组、融资上市、公司专项、经济纠纷、知识产权、劳动关系、婚姻继承、房地产、刑事辩护及涉外等领域,海耀律师团队积累了丰富执业经验;凭借公司化管理模式、分工合作机制和精益求精的理念,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

 

海耀刑事法律事务部由精通刑事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组成,多名律师具有公安、检察或者法院的工作背景,拥有良好的社会资源。在办案过程中,海耀刑事律师团队以精深的专业知识、扎实的业务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广泛的客户联系,竭诚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海耀刑事律师团队承办各类公诉、自诉案件,擅长经济犯罪、涉财犯罪和复杂疑难等重大案件的刑事辩护。提供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的全程法律服务。

犯罪预防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进行职务犯罪预防、企业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情况,提供法律意见,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免予刑事起诉、减轻刑事处罚的相关法律意见;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与被告人会见,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申诉阶段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参与庭审,代为向侦查机关、公诉机关申诉、控告,书写法律意见书; 

自诉案件担任自诉案件的代理人,代为制作、提交刑事自诉状,参加庭审,指控犯罪,提出犯罪事实等。 

 

   联系人:赵尚晓 出庭律师  

   联系地址:长宁区仙霞路345号东方世纪大厦7楼A-D座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赵尚晓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拆迁安置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赵尚晓律师,赵尚晓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赵尚晓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821708869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赵尚晓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长宁区律师 | 长宁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赵尚晓律师主页,您是第7701位访客